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头部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对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头部次公示。
规划名称: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
规划地址: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四至范围为北至运河路——兴泰公路——海姜大道,西至园区界址——春兰路、兴业路——泰康路——梅兰路——春兰路,南至永定东路,东至沪溧高速
以区域协调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为契入点,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区域分工协调的作用,把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建设成为高科技、高效益的产业园区。
争取用 3-5 年把园区打造成为区域绿色工业样板工程、区域资源集约利用重点基地;到2025 年,基本完成产业板块的建设,初步实现海陵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争取成为江苏绿色示范园区。到 2035 年,建设成城市型“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集聚地,创建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的智能制造“硅谷”。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等。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可以通过(1)电线)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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