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仅两家!泰兴高新区入选国家EOD模式试点
全省仅两家!泰兴高新区入选国家EOD模式试点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公布了36个EOD试点项目名单。江苏省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泰兴高新区”)榜上有名,成为泰州市唯一、江苏省仅有的两家入选单位之一。
1.发展理念创新。坚持生态环境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生态经济体系;
2.融合发展创新。围绕生态环境治理需求,着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释放环保产业有效需求,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与产业化;
3.实施路径创新。积极引入综合实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产业链。
泰兴高新区管委会为联合申报实施牵头主体,国有公司联合社会资本作为一体化项目实施的市场主体,将泰兴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特色产业运营三者有效融合。
1.园区生态环境治理:开展泰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修复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长期运行维护,实现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
2.园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结合园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开展园区土地整治,增加园区可利用土地面积,促进土地升值溢价及财政收入增加,逐步实现综合开发的效益;
3.园区特色产业开发: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为园区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同时,产业开发和土地转让溢价的收益进一步反哺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
1.土地溢价及土地出让收入:一方面,在园区水环境整治过程中开展土地整理,将零碎高低不平和不规整的土地加以整理、调整改造,增加了园区可利用的土地面积;另一方面,河道整治项目美化提升了河道周边的环境质量,带动了整理河道周边的地价和房价的增长;
2.产业综合开发收益:结合泰兴高新区节能环保产业发达的优势,形成了“环保+特色小镇” “环保+地产开发”“环保+工业旅游”的模式。产业开发的收益可以反哺前期的环境治理投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园区培育节能环保产业,为园区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贡献力量,另外,通过人口流入及产业发展进一步激活了园区经济,从而增加园区税收收入和居民收入,蕞终实现正反馈回报机制。
EOD模式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高新区鼓励吸引外来社会资本与国有公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有效融合,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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