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申请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公示(房小军)
申请人房小军于2010年4月9日取得了位于宁静巷5号不动产一处(建筑面积132.06平方米,土地面积93.5平方米),并于2010年4月13日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号:S0018884),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原土地使用权证号:东国用(1994)第300323号,登记权利人为:房爱宝)。现房屋权利人单方申请该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93.5平方米)单一权利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房地一体登记原则,我中心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8日止。如对该登记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拟登记信息如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登记机构: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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