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拍房首用公积金贷款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王国亮)近日,记者从泰州市姜堰区法院获悉,该院首例住房公积金“法拍贷”成交,竞买人成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贷款40万元。
据介绍,本次拍卖标的物是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某小区的一处商品房,网上询价101万余元,起拍价70万余元。竞买人乔某恰好住在同一小区,考虑到自己有两个儿子,需要两套住房,乔某很想拍下该房产。但鉴于手头资金不宽裕,看到《拍卖标的信息调查表》中提示“如买受人符合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字样后,乔某试探性地拨通了姜堰法院执行局网拍组的电话,工作人员遂将公积金法拍贷业务详细流程悉数告知。成交后,姜堰法院主动与乔某联系,为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法拍贷”并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开辟绿色审查审批通道,使该笔贷款在一个星期内实现了放款。
记者了解到,今年初,泰州市中级法院与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制定《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一举措不仅可以使买受人享受到更低利率贷款,降低买受人的资金筹措压力和竞买成本,也拓宽了司法拍卖参与者的范围,提升了司法拍卖的关注度和成交率,有效缩短了涉案房产的处置周期,更有利于快速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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