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临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沭自然资规告字〔2024〕21号
2024年10月30日来源:齐鲁晚报
经临沭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线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该2宗地涉及临沭县国家农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竞买者需按要求规划配套建设国家农业技术创新中心,竞得人需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临沭县人民政府签订《国家农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协议》,否则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结果无效。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土地竞得人不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交虚假资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逾期或拒绝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成交价或者未成交标的起始价的20%),按照规定上缴国库;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可适时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三)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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