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拆!泰州最新一批拆迁方案出炉!涉及土地51646公顷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泰高征安补告〔2023〕2号》
涉及土地面积51.646公顷!用于高铁建设!
西华组、前联组、红联组、红旗组、红星组、东风组、九组、十组,
西马组、马庄组、河南组、小坝组、东马组、横沟组、李南组,
陈垛组、陆西组、秧田组、赵港组、陆东组及村集体,
二里组、建明组、三里组、一里组、马垛组、团结组、岱白组、王垛组、坝东组,
十八组、十七组、十六组、十五组及村集体,
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
一组、二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及社区集体,
一组、三组、五组、六组及社区集体,
二组、三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及社区集体,
一组、二组、三组、五组、七组、八组及社区集体,
一组、二组、三组、十三组、十四组、十六组、十七组及社区集体,
十七组、十九组、二十组及社区集体,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和《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88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各市(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93号)的规定执行。
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1.575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各市(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93号)的规定执行。
另外,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房屋的,遵照沿线各镇(街道)制订的《北沿江高铁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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