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滨江工业园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精准发力,推动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确保“十三五”蓝天保卫战收官之战取得全面胜利,10月31日上午,滨江工业园区(沿江街道)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工作推进会,传达近期医药高新区国控空气站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督查推进会精神,通报当前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工作。
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昊指出,今年上半年,由于疫情防控等因素,各企业生产经营、建筑工地施工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下半年陆续恢复正常,给生态环保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和挑战。他要求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助力加油。
充分认清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园区地理区位敏感,是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也是国家及省、市、区监督管理和各类检查的重点目标。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压态势和存在的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形式主义,充分做好打响蓝天保卫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园区(街道)环保、规建、交警、城管、拆迁、农工、国有公司、社区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履行好各行业领域的环境监管职责,做好工业企业、施工工地、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建筑拆迁、工程项目、秸秆禁烧等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有组织、无组织和施工改造等三个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控,运行维护好大气污染防治及在线监控设施,加强大气巡查、监测,做好检维修、施工改造等异常工况的应对处理及报备工作,落实好现场管理措施。
压紧压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各方责任。园区(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落细,形成工作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污染源源长制,明确内部管理责任与体制机制,将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环保办要长期坚持落实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巡查检查制度,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活动。
园区规划建设中心、交警中队、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拆迁安置、农工)、国有公司、滨江社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环保办全体工作人员及辖区35家企业的环保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会议。(沈伟强 贾改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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