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招商局
海陵地处江苏中部、长江中下游北岸,西临扬州,东靠南通,与苏州无锡、常州隔江相望,是一座具有21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素有“汉唐古郡、淮海名区”之称。曾与广陵扬州、兰陵常州、金陵南京并称“四陵”,自古人文荟萃、商贾云集,盐税文化、戏剧文化和禅宗文化世代相传,绵延不息,唐代著名书法家张怀瓘、宋代教育家胡瑗、明代哲学家王艮、明清评话宗师柳敬亭、近代著名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世界佛教僧伽会会长了中法师、旅欧侨领单声都是历代名贤的杰出代表。海陵还是一座具有特殊政治意义的城市,曾在海陵、度过童年和少年时代。海陵是江苏沿海、沿江T型经济带的重要咽喉,东西分别承接上海、南京两大经济圈。京沪高速、328国道、宁启铁路以及苏中5条通江达海航道在此交汇,是全省高速公路、铁路和水路交通网的重要节点。随着江海高速、宁启铁路复线改造、苏中机场、泰州长江公路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成,海陵区位优势更加凸显,集散功能与日俱增。
海陵是全国闻名的教育之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纷纷落户泰州,科技研发优势明显,人力资源丰富。海陵民风纯朴,社会祥和安定,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社会治安安全区”称号,是全国蕞安全地区之一。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海陵是一座充满活力、正在崛起的现代化工贸城市,曾孕育了春兰、林海、陵光、梅兰等一批知名企业集团。近年来,我们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着力提升传统产业,全力培育新兴产业,逐步形成机械电子、纺织服装、医药化工、数控机床等优势产业,初步形成以太阳能光伏和动力电池为主导的新能源、以复合管材和电极铝箔为主导的新材料、以IC封装和微电子为主导的新电子、以动力和机械装备为主导的新装备等优势特色产业。新能源产业园被列入泰州市“一城一区一园一带一块”的战略规划。作为中心城市主城区,海陵全力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已经形成“城区大商贸、城郊大市场、城北大物流”的服务业发展格局,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初见端倪。坚持“集聚发展、规模发展、科学发展”的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成海陵工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城北物流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重要载体和平台,逐步成为引领全区三次产业发展的集中区、示范区、带动区。
根据市委“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全镇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力度,充分调动镇内外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打造实力罡杨、活力罡杨,依据区文件精神,结合镇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对象是指提供引进拟落户和落户罡杨镇项目的有效信息的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1.有效项目信息。项目引荐人(或单位)提供信息,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投资人与我镇实现互访,经镇招商部门初步认定符合我镇产业方向、环评要求及土地资源等承载能力。
工业、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引荐固定资产投入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3.引荐外资。本办法所指外资是指新招引的我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资金。
4.总部经济(或无地招商)项目。招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罡杨,设立总部(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研发管理等职能)的项目或仅在罡杨注册登记纳税不在罡杨生产的无地招商项目,当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
1.引荐内资奖励金额的确认。内资项目实行分段奖励,提供项目信息经确认为有效项目信息后奖励人民币1000元;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并在我镇完成注册登记后奖励人民币4000元;供地项目拍得土地,办理完开工前各项手续,正式进场施工后奖励7000元人民币;非供地项目租赁厂房,完成设备投入,正式投产后奖励人民币5000元。以购置土地发票、厂房租赁合同、设备投入有效票据、中介机构评估报告或有权部门认定等为依据,由镇招商引资奖励实施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2.引荐外资奖励金额的确认。外资项目实行分段奖励,提供项目信息经确认为有效项目信息且提供外资银行的资信证明和国家司法部承认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外资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后奖励人民币3000元;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并在我镇完成注册登记后奖励人民币6000元;实现实际到资后再按合同约定的到资金额比例进行奖励,全额到资奖励人民币15000元。以外资银行的资信证明、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实际利用外资验资报告、外汇进账凭证单、进口设备报关单、发票等为依据,由镇招商引资奖励实施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3.总部经济(或无地招商)项目奖励金额的确认。以财税部门提供的该项目的年度实际税收贡献为依据,由镇招商引资奖励实施工作小组审核确认。达到奖励条件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
4.特大项目奖励金额的确认。特大项目实行分段奖励,提供项目信息经确认为有效项目信息后奖励人民币4000元;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并在我镇完成注册登记后奖励人民币8000元;点供土地到位后再奖励人民币20000元。达到点供土地的条件,不需供地项目和其它重特大项目的奖励由镇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招商办牵头,监察、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等部门为成员的全镇招商引资奖励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招商引资奖励的各项认定、审核等工作。
1.奖励对象认定:引荐人(或单位)在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后,及时填报《罡杨镇引荐投资项目信息表》报镇招商办备案,并以此表作为确认奖励引荐人(或单位)的主要依据。
2.申报:招引项目达到规定的奖励条件后,由引荐人(或单位)填写《罡杨镇引荐投资项目奖励申请表》,并连同投资单位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实际到资书面证明以及引资金额确认的有关材料,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镇招商办。
3.审核:镇招商办根据引荐人(或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对照奖励标准,提出初步的奖励意见,提交镇招商引资奖励实施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2.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由引荐人享受。引荐者为1人以上的,按1人计奖,奖金的分配由引荐者之间协商解决。
申请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计奖资格,通报批评,直至追回奖励资金,对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本办法由镇招商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4年招引的项目仍按原文件执行。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