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宏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泰镇路118号的房产及土地
泰州市宏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泰镇路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装饰装修、构筑物及附属物等
1、本次拍品尚有人占有使用,本院已在拍卖前张贴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其他实际使用人自行腾空、迁出该不动产,如实际使用人系因租赁等合法原因占有该不动产的应于公告张贴之日起5日内申报租赁权,到目前为止未有任何人向本院申报租赁。
2、本次估价对象部分房屋未办理产权证,面积为现场实际测量。未发证房屋,可能存在拆除、补交费用、过户不能等不利后果,相关风险请买受人自行咨询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
3、拍卖成交后本院除退还买受人垫付的不动产过户税费外,对于可能存在的环保检测、土壤修复、被执行人欠缴税款等其他税费需由其他有关主体或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买受人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4、该拍品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去相关单位确认。
5、1幢建筑物的证载建筑面积为2657.49㎡,评估报告中显示的建筑面积2695.49㎡为错误面积。
对于上述瑕疵及其他潜在瑕疵,请买受人详细了解后谨慎购买,一旦购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所有瑕疵。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对象为泰州市宏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泰镇路118号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装饰装修、构筑物及附属物等,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9050.72㎡(有证面积为17637.91㎡,无证面积为1412.81㎡),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586.00㎡(终止日期为2064年02月24日),共有8幢建筑物(有证建筑、无证建筑各为4幢)。建筑物的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建筑实物状况等详见《建筑物状况一览表》。建筑物的现状用途、成新率、重置单价、产权情况等详见《泰州市宏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估价结果明细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需看房请提前电话预约,本院会在开拍前几天组织一次集中看样。
权证编号情况:苏(2018)泰州不动产权第0036374号
1、拍卖范围为: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装饰装修、构筑物及附属物等。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完成过户,否则自行承担先行垫付的税费不予退还的不利后果(确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的税费负担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从拍卖款中支付;该处房屋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房地产过户过程中税费征求标准请自行与税务部门联系咨询确认(以税务部门答复意见为准)。
关于泰州市宏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泰镇路118号的房产及土地的拍卖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泰州市宏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泰镇路118号的房产及土地,(详情参见《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标的经泰州世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格为人民币53777800元。
本标的拟进行两次网上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头部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12月13日10时至2021年1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拍卖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苏省高港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重新公告。
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头部次拍卖:起拍价:37644460元;保证金:38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高港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高港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拍卖人将认定竞买行为为淘宝系统登记的竞买人之行为。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其他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均可关注、参与、监督本标的拍卖过程。
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竞买人请仔细观看标的物介绍视频、图片。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如有疑问,请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的税费负担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从拍卖款中支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头部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六日内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十一、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保证金、成交价格可能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有疑问请与银行或淘宝网客服联系。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说明。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补交重新拍卖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详参《蕞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133号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户名: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现将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应法律法规制定。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了解拍卖活动的规则。
二、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高港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高港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法院将认定竞买行为为淘宝系统登记的竞买人之行为。
四、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其他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均可关注、参与、监督本标的拍卖过程。
六、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头部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标的现状及已知瑕疵,拍卖资料中已有说明;拍卖资料未说明的情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法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介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认真观看标的物介绍视频;注意标的物现状及瑕疵。
十、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六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账户;并于余款缴纳后三日内到高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补交重新拍卖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详见《蕞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法院根据标的物的情况组织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并于交付后十日内向买受人提供过户所需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买受人应积极协助法院交付,及时领取标的物;逾期未领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买受人应及时领取过户所需法律文书,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其他不利后果。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的税费负担主体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参与竞买的人员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要求;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法院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高港区人民法院咨询。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20:00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C1幢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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