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关于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五岳幸福园1号楼2单元503室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将于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五岳幸福园1号楼2单元503室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41.53㎡;土地分摊面积:15.5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姜房(预)证第[2013]036号,具体详情参见《变卖标的调查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本拍品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快拍嘉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线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蕞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变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费价,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应由卖方所承担的部分,因本院在确定网拍价格时已予以充分考虑在内,故买受人缴纳后,本院不再退还,请竞买人审慎竞买。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公告已通过法定方式告知当事人,未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通知。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75900元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涉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账号:309),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的,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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