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分界镇分界村九组(友谊路北侧)(地号:7GB00443、土地权利证书号:泰国用2013第798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位于泰兴市分界镇分界村九组(产权证号:泰房权证分界字第118470号)、泰兴
泰兴市分界镇分界村九组(友谊路北侧)(地号:7GB00443、土地权利证书号:泰国用2013第798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位于泰兴市分界镇分界村九组(产权证号:泰房权证分界字第118470号)、泰兴市分界镇工业集聚区(产权证号:泰房权证分界字第00092778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地上其他未登记房屋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8月25日10时至2016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泰兴市分界镇分界村九组(友谊路北侧)(地号:7GB00443、土地权利证书号:泰国用2013第798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位于泰兴市分界镇分界村九组(产权证号:泰房权证分界字第118470号)、泰兴市分界镇工业集聚区(产权证号:泰房权证分界字第00092778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地上其他未登记房屋。上述房屋建筑总面积为5314.3平方米(其中东侧厂房建筑总面积为2661.88平方米,西侧厂房建筑总面积为2652.42平方米),未登记房屋建筑面积为760.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066.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6年11月28日。
起拍价:873.32万元,评估价:1091.65万元,保证金:8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22日10时起至2016年8月25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需二人以上报名,达到或超出拍卖保留价,价高者得。
六、有证房屋面积以房屋产权证所载为准,未登记房屋面积以实测为准。东侧厂房现由第三人占用使用,竞买人竞买后需自行与第三人协商租赁事宜。房屋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中所发生的税费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优先从拍卖款中支付;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百子亭支行,账号:1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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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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