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科泰岩土四楼)
项目名称:泰兴市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项目
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推进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32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园区提质增效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190号)文件,按照省厅2024年工作计划要求,在2023年度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基础上,统筹编制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建立和动态更新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项目库;开展2024-2026年度工作评估总结,培植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时间为完成相关工作(工作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提交全套成果文件并上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付款方式:完成2024、2025和2026年度工作后,分别支付合同价款的50%,30%和2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基本资格条件的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内容完整且具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科泰岩土四楼)。
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东会议室
时间:2024年9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东会议室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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