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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口岸街道堵群众大门100多天要求割让土地给社区

admin7个月前 (09-24)泰州产业信息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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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江苏泰州: 口岸街道堵群众大门100多天 要求割让土地给社区

  2020年5月到2020年10月,江苏泰州高港区口岸街道办领导及田河社区领导对当地群众李天才住房及厂房进行100多天的围堵,通过封门、堵门、砸墙、阻碍生产经营等方式要求其交出长14.3米,宽1.5米的土地使用权,并赔偿11万元,造成李天才损失数百万元。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办田河社区群众李天才在1998年与原田河镇政府签订购买协议,协议约定:

  镇政府将田河镇人民政府生猪宰杀场范围内所有建设及附着物一次性出售转让给李天才,镇政府同时将原宰杀场使用的土地一次性转让给李天才,其中东边与振兴路南北一条街(住西朝东,经商住房)后面南北方向留足5米宽。

  交易成功后,李天才于2000年在高港区国土局领取国有土地证,土地使用面积1318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之后李天才利用该地块办起一个工厂、一个休闲会所。

  扩建引发外甥女不满,社区为了 “维稳”进行围堵

  2015年李天才在土地证范围内的土地上盖了五层楼厂房,此举引起旁边邻居叶某也就是李天才亲外甥女叶某的不满,因为楼层高度超过她家的四层(没有遮挡叶某房产),叶某开始通过上访等手段要挟当地政府。当地政府考虑“维稳”问题,要求李天才拆除已建房产,无奈将蕞顶层拆除以达到和叶某房产齐平,为此损失了四五十万元,才将此事平息。

  2016年李天才因为安全和防盗的需要欲在厂子设置大门。叶某以影响其通行为由,再一次去省、市反映。

  因为,叶某与李天才是亲属关系,两家房子相邻,叶某家自己也有楼梯、通道,以前出于亲情李天才准许叶某在自己厂区开门通行,后来因为安全问题,李天才要装门封闭,这引起叶某不满。她要求把我合法拥有的土地划出1.5米宽、14.3米长让给她家通行。街道办和社区领导无力解决问题,再一次为了所谓的 “维稳”,将矛头转向李天才,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情况下,对李天才家进行围堵控制,限制我及家人的人身自由,封门堵门、砸门砸窗砸墙,严重侵犯和损害我的私有财产。

  拉警戒、打人、强抢照相机 城管还是“土匪”

  2020年1月,口岸街道田河社区原书记唐建华到李天才家,要求李天才拿出20万元买平安,否则街道和社区要有大动作。口岸街道办副主任于跃进则扬言要拉土封堵李天才家大门。后来就是城管、环保、消防、工商等一拨一拨人来找李天才麻烦,以致李天才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5月11日,口岸街道办组织几十人用砌砖墙方法强行将李天才住家和厂区与田河邮局相邻的南大门消防通道封死;

  5月12日,街道办组织上百人,强行拉警戒线,安排工程车拉土强行倒在李天才家东大门口,组织人员和推土机将土推进大门内封堵大门。同时用砖码砌封堵我家北大门。

  13日, 街道办再次组织上百人,强行拉警戒线,用冲击钻和大锤在李天才东大门内侧的北山墙上包括1楼,2楼,3楼多处砸门砸窗。李天才及我家人出面阻止时,街道城管局长兼村书记张竹山、陈明指使城管人员对我家人暴力殴打。陈明暴力抢夺我们的手机、照相机,阻止我们录音录像,并大打出手,致使我亲家母王素珍几次被重重摔倒在地,我95岁高龄的老母亲,因他们的暴力执法,被强行拖拉,受到过度刺激和惊吓,原精神正常的老母亲现已呆滞,神志不清,屎尿在身,这种灭绝人性的野蛮行径,丧尽天良,公然发生在社会主义中国的法治社会里,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李天才打110电话求助公安,公安人员到场后,他们说这是政府行为,公安无权千预,我们多次拨打12345申冤求助,也无下文。

  2020年5月14日,在三个大门都被用砖封堵上的情况下,李天才到省里反映有关情况,口岸街道办让田河村主任徐永根打电话给李天才,承诺当天天就给解决问题。

  5月14日23点李天才到达田河村办公室社区,书记徐永根、街道主任于跃进、信访办主任闵爽、城管队长陈明、律师等十多人在,他们对我进行威逼恐吓,通宵达旦地折磨我及我的家人,不让我们休息,强迫我在他们事先炮制的“承诺书”上签字画押。否则,他们将派二百人对我家实施围堵控制,扬言要没收我合法拥有的相关土地使用权,逼迫我交出11万元,要用大铁笼把我家封死。闵爽还逼迫我将大门钥匙交给了他。社区领导还派人分头与我家兄弟及亲友联系,进行恐吓威胁,要求任何人不得与李天才联系和到李天才家中走访。上述种种行为,有视频和照片为证(见附件), 每每说到这些,李天才浑身止不住的颤抖。

  胁迫下签署的“承诺书”是否合法?

  迫于他们的淫威和多人不停的轮番折磨,我当时精神全线崩溃,只好被迫带领家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内容为:

  本人李天才,为妥善解与赵宏胜户矛盾纠纷,双方停诉息访,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将大众吊索具厂东大门、南门(邮政局门外北侧)和东侧一楼大厅北墙生命安全通道(南北宽1.5米,东西长14.3米).南北向1.5米生命安全通道使用权归田河社区所有。

  二、本人自愿同意将大众吊索具厂南门(邮政局大门北侧)钥匙交由社区管理。

  三、本人自愿接受田河社区将大众吊索具厂南大门(邮政局大门外北侧)和安全通道以零租金租给大众吊索具厂和赵宏胜户使用。四、本人自愿出具补偿款壹拾万元整,另外给予赵宏胜户空调及其门面房等损失壹万元整,以上两项合计壹拾壹万元整。

  李天才认为,是被迫在他们炮制好的“承诺书”上进行签字。对上面所提几点条件感觉不可思议:一、我合法持有国家发放土地证的土地,为什么要将使用权交给田河社区所有?为什么要强迫在我的土地上给别人留出所谓的“生命通道”?二、我安装大门的初衷就是为了家人、财产安全进行保护、防范。现在社会人员情况复杂,为什么要强迫我将钥匙放在人员来往复杂的社区?对第三点更为迷惑,我合法持有的土地,何时变为田河社区所有。而且,还要租给自己和赵宏胜和叶某使用,而且是“零租金”。第四点,出钱根本不是我本意,是在众人强迫下所为。之前叶某、赵宏胜家在我所拥有土地开门是我出于亲情,并且他们家使用空调也是我出钱购买。我给出具补偿拾壹万的依据是什么?

  当事人疑惑的提出,在胁迫下签署的“承诺书”是否合法?上访人提出无理诉求,社区为了“维稳”,强迫在我合法拥有的土地上为别人让出这1.5米所谓“生命通道”这是否合法?

  综上,口岸街道办和田河社区代表政府,不是社会组织,强迫土地所有群人割让土地,逼迫群众花钱买平安,这是什么行为?至今李天才的住家和工厂大门仍被封堵,期待有关部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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