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兴市鑫金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蚯蚓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兴市鑫金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蚯蚓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兴市鑫金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蚯蚓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基本情况:泰兴市鑫金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元竹镇潘元村七组,租赁厂房,建设本项目。原辅料等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1、废水雨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运作周围农田水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量的废气为粉碎、筛分废气、发酵废气、卸料废气、养殖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发酵、粉碎、筛分废气,粉碎、筛分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发酵、粉碎、筛分产生的H2S、NH3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水喷淋处理,发酵、粉碎、筛分废气处理后一起通过1#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卸料废气、养殖废气、未被收集的发酵、粉碎、筛分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H2S和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2S和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周界恶臭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由企业收集后外卖,收集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废活性炭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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