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以上地块的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泰州医药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执行。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工业项目用地综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项目评估的投资水平、建设规模、产出效益等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详见《竞买须知》。〔2020〕7-1号地块,由于带建筑物挂牌上市,该地块的房产相关手续由竞得单位自行负责补办,并符合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受让人竞得该地块后除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需向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单位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款140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01月05日,到 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泰州开发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01月1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3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二)1.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2.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3.受让人需同意按照本项目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成果告知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防治工作,因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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