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州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编制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泰州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
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作业单位,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编报2020年度泰州市区(不含姜堰区)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
2020年度泰州市区(不含姜堰区)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
为合理安排泰州市区(不含姜堰区)实施时序和筹资方式,有效促进土地储备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江苏省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苏国土资发〔2018〕147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去收支项目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函〔2019〕1225号)及《江苏省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2018年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经2020年元月14日中共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同意。
根据泰州市区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年度土地供应量、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地方政府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和统筹安排土地储备总体规模、收储及前期开发时序、临时利用计划、地块供应投放、资金需求和筹措方式。
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应首先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中合理统筹安排,不足部分通过省级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解决。中标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科学编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草案)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草案),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资金需求。
根据省财政厅分解下达的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及时完善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草案),形成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批复;调整土地储备计划(草案),形成正式计划文本,按江苏省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预算省级审核、汇总报件内容的要求,报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实施。
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资金收支项目预算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编报工作,如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进度另有要求,根据最新要求调整项目完成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审批;土地储备计划和资金收支项目预算根据省自然资源厅通知要求按时完成。
投标单位需是被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列入《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中,具备承担江苏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技术服务能力的单位,名单地址。具体名单(24家)附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编制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单位名称(印章):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编报2020年度泰州市区(不含姜堰区)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参与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接受投标;
投标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51号,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2会议室。
评标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9时,在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2会议室。
本次投标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报价相同,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供应商。
成果经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批准后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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