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经济开发区注册企业和总部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
一、注册企业和总部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根据企业在密云县形成的税收总额,可按照营业税总额的30%,企业所得税总额的12%,增值税总额的7.5%给予企业以资金奖励。详文见《密云县人民政府14号文件》。
2、开发区可按季度拨付企业的财政扶持资金。
2、开发区可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注册地址,无偿为企业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各项手续。
3、根据企业在密云县形成的税收总额,以优惠的土地价格支持企业在密云经济开发区潮白河沿岸的国有土地内建立企业总部基地。
二、土地政策(1000亩工业土地手续齐全,20万平米的标准厂房对外招商)
1、1000亩工业土地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量划拨,按照国家招拍挂程序出转让工业土地,协助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同时政府根据项目效益进行优惠扶持,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2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可以采取优惠价出租、出让等多种合作方式。单栋厂房面积在2000--30000平方米。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外埠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符合进京条件的,由县政府申报市政府解决户口进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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