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2021年度第1批次农民宅基地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高港区2021年度
第1批次农民宅基地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区呈报的(泰高)地呈字〔2021〕第5号泰州市高港区2021年度第1批次农民宅基地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白马镇岱白村,大泗镇北港村,胡庄镇单王村、丁庄村、胡庄社区、刘元村、薛垛村、周马村,许庄街道乔杨社区等地区4.39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4.39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399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补充占用耕地4.1286公顷、补充占用可调整地类0.0142公顷,合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4.1428公顷(含补充水田规模2.8785公顷)。请你区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按照批准的农民宅基地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并督促相关镇(街道)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请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12月 日印发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