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局出台意见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明确所有新上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实行落户预审,未经落户预审的不得安排计划指标;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对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不得供地;新上工业项目拟申请用地规模小于1.5公顷的和重大服务业项目低于5亩的一般不得供地;新上工业项目落户预审评分60分以下的,不得供地。新政将进一步发挥政策指导性作用,优化产业用地政策体系,为建设产城融合、“三生”协同发展的标杆城市赋能助力。(泰兴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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