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
泰州市农业开发区项目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招商人员。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泰州市农业开发区项目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招商人员岗位表》)。
泰州市农业开发区项目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网站、《泰州日报》、泰州市人才网()、 江苏人才网()、智联招聘网()、58同城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报名与资格审查。2018年5月7日起开始接受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下午17:00(休息日除外)。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泰州市农业开发区项目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室设在区投资促进局,泰州市秋雪湖大道58号219室) 报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泰州市农业开发区项目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初审合格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报名人员凭有关证明减免报名费。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由泰州市农业开发区项目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并调整招聘计划。参加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笔试。考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及格。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内实行末位淘汰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或推荐到开发区其他部门借用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招商专员基本薪酬为4.2万元/年,绩效薪酬蕞高为12.6万元/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泰州市农业开发区《关于投资促进局试行“三定三制”改革工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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