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无锡、苏州、扬州、泰州发布蕞新通告!
3月2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从外省(市)自驾车独自返回,返宿后直接至宿豫区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4,男,26岁,26日20时在宿豫区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阳***,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管理。3月27日凌晨0时26分,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3月27日24时,我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3月28日凌晨,我市接外地疾控部门协查函,当地一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感染者(系货车司机)在新吴区有活动轨迹。接报后,市、区两级迅速开展流调溯源、核酸采样和隔离管控,严格落实相关场所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自己与该阳***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请务必头部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属地疾控部门报备,配合开展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对与该阳***感染者有时空伴随的人员,将进行“苏康码”赋黄码,请被赋黄码人员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登记,并按要求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4:55-18:46到达菜鸟物流园(珠江路127号)南1门,后驾车至1号库
1:11驾车离开1号库至菜鸟物流园南1门,从硕放京沪高速G42人工车道上高速
今日上午,我市发布关于寻找一例新冠病毒阳***感染者接触人员的通告(第93号),公布了外地一名阳***感染者在我市的活动轨迹,为有效排查和梳理与该阳***感染者有接触和传染可能的人员,现就需报备的时间段再作提醒。
自15:00以后进入梅村服务区内“一路一口”小吃店、超市,19:00以后进入硕放街道红光工业园娟子小吃店,20:00以后进入硕放街道红光工业园严通超市的当日人员。
自12:00以后进入硕放街道红光工业园娟子小吃店,14:00以后进入菜鸟物流园(珠江路127号)的当日人员。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属地疾控部门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月27日0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
3月10日至27日,我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4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近期,我市新增感染者均为周边外省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苏州的货运、通勤等重点人员及其关联人员。为坚决防范输入风险,请广大市民朋友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社区防控排查工作,共同维护防疫安全,对来返苏州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报告。继续增强个人防范意识,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2号通告、第64号通告要求,严格配合落实主动报备、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系外省市返苏州人员,为外省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相城区元和街道四季和鸣雅园。
3月27日、28日,我市在对集中隔离管控的密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检测结果阳***,即速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诊治。2名人员均系第3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1与第4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的子女。
流调排查工作迅速展开,2例阳***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截至目前,所有隔离管控中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
疫情相关进展情况,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将及时通报。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携手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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