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生效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导致
4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
5 申请人对共有性质或共有份额进行约定的,提交财产约定;申请人为夫妻关系的,还应当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6 因不动产权属转移导致不动产实体分割、合并的,提交分割(合并)协议书、分割(合并)的建筑施工平面图或者竣工图;分割(合并)事项与建筑施工平面图及竣工图不一致的,修改建筑施工图,出具房屋安全鉴定合格手续,施工图审查合格及消防审查合格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由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申请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有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的约定的,应当提交由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
8 依法需要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
9 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税费缴纳结果材料;
10 非住宅不动产和独立宗的不动产涉及转让的,出具土地使用权交易监证材料。
按土地交易面积大小向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计费收取
按土地交易面积大小向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计费收取,双方各承担一半
土地使用权抵押交易中,抵押双方未发生变化,对同一宗地再次或者多次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交易服务费减按不超过收费标准的30%收取。
注:按照泰国土资[2017]277号文件要求,土地使用权出让、纯土地转让和抵押的,按规定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除上述情况外不得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住宅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
、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的。
、住宅以外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一)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同时不收取头部本证书工本费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头部本证书工本费)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权属证书的。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产权利登记的。
、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产权利登记的。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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