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高港区扬子江南路55号海裕山庄17栋502室)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高港区扬子江南路55号海裕山庄17栋502室)
编号:泰不动产告字(2024)第011号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苏(2020)泰州市不动产权第015810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高港区扬子江南路55号海裕山庄17栋502室
公告单位: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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