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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admin2个月前 (12-04)泰州产业信息72

  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的条件,招标人为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请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参与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的投标。

  1.工程名称: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

  2.招标内容: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控制价:约35万元,具体以控制价实际金额为准。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以控制价为准,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处理。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六个月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所付款项招标人均不支付利息。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需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方式:(1)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天虹路1号三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将以上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jshs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李工电话:)确认并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5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天虹路1号三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天虹路1号三层会议室)

  1.招标人: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1号

  2.招标代理: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天虹路一号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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