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港分局[2013]4-2号高港区永安洲镇创业路西侧、规划二路北侧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创业路西侧、规划二路北侧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泰高工挂
拟建工程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第四纪松散层厚度大,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年2020年)》(苏国土资函〔2012〕223号),属地质灾害易发区。为保护地质环境,从工程建设源头上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资发[2004]6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港分局委托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对该地块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及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3、《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号公告》;
4、《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苏国土资函[2012]223号);
5、《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苏国土资发[2010]353号);
为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加强从工程建设源头上防治地质灾害,为建设项目规避、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1、调查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阐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特征、形成条件及引发因素。
2、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进行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
3、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出让地块位于高港区永安洲镇创业路西侧、规划二路北侧(图1),出让土地面积12.35亩(8231m2)。
出让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出让年限为50年。根据拟建工程分析,其基坑开挖一般小于5m。出让地块红线。
1),另外还有我院自八十年代开始进行的泰州地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所有这些均为本次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0万镇江幅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
1:50万长江三角洲地区(江苏省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评价报告
长江中下游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
1:50万江苏省环境地质调查报告
1:50万江苏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报告
1:25万南京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
充分收集评估区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地质背景资料,分析工程建设、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的相互关系和演化趋势,根据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背景和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特征。在此基础上,对区内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编制评估报告。
1、全面系统地收集利用本地区已有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成果资料,尤其是已有的地质灾害资料;
2、对评估区地质环境进行调查,查明工程场地及附近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
3、对评估区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调查,查明各种灾害的分布范围、规模、稳定状况等;
4、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特征,分析研究各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形成机理,预测其发展变化趋势。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评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估。
10余份,野外调查面积约0.25km2。对评估区内的地质灾害类型和发育程度等有了较全面的了解。
[2004]69号文和《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进行,工作质量符合评估工作有关技术要求。a
[2013]183号),确定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
14.5℃,降水量1059mm,降水量多集中在夏季,约占全年的50%,冬季降水较少,全年无霜期223天。
地表水系十分发育,评估区附近主要河流有古马干河和长江。a
K2c)、浦口组(K2p)、下第三系泰州组(E1t)、阜宁组(E1f)、戴南组(E2d)、三垛组(E2-3s)及上第三系盐城组(N1-2y),表2、见图4。
(二)第四纪地层高港地区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分布广泛,主要由
陆相沉积的下、中更新统(Q1、Q2)、海陆交互相沉积的上更新统(Q3)和三角洲相的全新统(Q4)组成。
150~180m,厚50~120m。以典型河流相沉积为主。下段由灰、灰白、深灰色含砾中粗砂,灰、灰黄色粉细砂、局部含小砾石,灰黄色夹青灰色条带的粉质粘土;中段为灰黄、灰白、黄绿色砂砾石、含砾中粗砂、中细砂,灰绿、黄褐色粉质粘土夹砂,粉质粘土、粘土夹钙锰结核;上段以粘土为主,为棕黄色粉质粘土夹薄层粉土和粉砂,含钙锰结核,下部为灰黄色细砂、中细砂和含砾中粗砂。
上部:灰黄、浅灰色粘土砂质粘土与粉细砂、中细砂互层;下部:浅棕、棕红色泥岩、砂岩、砂砾岩互层
上部:浅灰、棕灰色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互层;下部为棕红、咖啡色泥岩夹粉细砂岩、砂砾岩,局部夹玄武岩
上部:浅棕、棕灰色粉砂岩、细砂岩与咖啡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不等厚互层,夹砂砾岩;下部为灰黑、咖啡色泥岩、粉砂质泥岩,夹粉砂岩、细砂岩、砂砾岩
上部:深灰、灰黑色泥岩夹薄层泥灰岩、灰岩、油页岩;中部:灰、深灰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与泥质粉砂岩互层;下部:深灰、灰黑色泥岩夹薄层泥灰岩,局部夹油页岩;底部:灰黑、深棕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互层,局部夹石膏、含油灰岩
上部:咖啡灰黑色泥岩夹灰质砂岩;下部:浅棕、灰白色泥质粉砂岩与灰黑色泥岩不等厚互层,底为砾岩、角砾岩
砖红色、青灰、灰、暗紫色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夹细砂岩、含泥砾岩,常含钙质,具交错层理
上部:暗棕、红棕色泥岩、粉砂质泥岩,普遍含石膏;下部:浅棕、灰白色钙质砂砾岩、砂砾岩、砾岩夹细砂岩、粉砂岩及泥岩
70~140m,厚50~80m。以河流相沉积为主。下段为灰、灰黄色粉细砂,中砂、含砾中粗砂,灰绿色粉质粘土,含铁锰结核;上段为灰色粉细砂、含砾中粗砂,兰灰、灰绿色粘土、粉质粘土,含钙质结核,局部夹粉土、粉细砂。
7~50m,厚40~70m。以河口相和海陆交互相为主,沉积特点为砂层与粘土互相叠置。上段为灰黄黄褐色粉土、粉质粘土夹粉细砂,含铁锰结核及钙质结核,为砂层与粘土互相叠置,砂层中见贝壳化石;下段为灰、灰黄色粉砂夹细砂。
、全新统(Q4)上段为粉土,沿江一带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局部为粉质粘土和粉砂;中段以粉砂、粉土为主,含贝壳碎片;
下段为粘土夹粉质粘土,灰褐色淤泥质粉质粘土,含丰富的生物化石。a
-东台坳陷之黄桥凸起部位,无较大断裂通过。见图5。晚白垩世沉积之后,全区抬升,遭受风化剥蚀,至晚第三纪开始下沉接受沉积。自晚第三纪以来,全区以持续缓慢沉降为特征,
GB50011-2010),评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10g,综合新构造运动和地震资料分析,评估区的区域地壳稳定性较好。
图5评估区及周边地区大地构分区造图a
(一)土体工程地质层组及分布规律据邻近
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该地区50m以浅松散堆积层自上而下大致划分为9个工程地质层。各层工程地质特征如下:
粉质粘土:灰黄色,湿,软塑。厚1.1m。
粉土:灰色,湿,稍密。顶板埋深1.1m,厚0.7m。
淤泥质粉质粘土:灰色,湿,流塑,夹薄层粉土。顶板埋深1.8m,厚3.0m。
粉土:灰色,湿,松~稍密,夹薄层粉砂。顶板埋深4.8m,厚7.25m。
粉砂:青灰色,湿,稍密。顶板埋深12.05m,厚0.90m。
细砂:青灰色,湿,中密。顶板埋深12.95m,厚11.50m。
粉砂:青灰色,湿,密实,局部夹薄层粉土。顶板埋深24.45m,厚11.55m。
细砂:青灰色,湿,密实。顶板埋深36.00m,厚3.15m。
粉砂:青灰色,湿,中实。顶板埋深39.15m,厚度大于11.30m(未穿)。
Ⅱ孔隙承压水)开采影响,评估区一带已发生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累计沉降量小于10mm,见图6。由于地面沉降降低了地面标高,因此进行工程建设时为抵御洪水等侵害,需提高场地高度,增加了工程投入。另外地面沉降使潜水位相对上升,如进行基坑等开挖工程时,发生流砂、突涌、基坑坍塌等问题的机率增大,加大了基坑降排水及坑壁支护难度。
2、软土地基问题软土地基变形问题:项目用地区分布有厚度
3.0m的流塑状淤泥质粉质粘土之第③工程地质层,属软弱下卧层,在其上方施加较大的附加荷载时,有可能产生地基沉降量较大等问题。
图6评估区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图a
根据现场调查和岩土工程勘察资料,评估区一带浅表层土体主要为近年来人工堆填土和全新世粉土层,其成份或岩性主要为粉土、粉细砂,结构松散稍密,工程地质性较差,作为建筑地基将产生较大的固结沉降变形。此外,评估区一带地势低平,孔隙潜水水位高,如进行基坑等工程开挖时容易发生流砂、突涌、基坑坍塌等砂土渗透变形问题。
Ⅰ、Ⅱ、Ⅲ、Ⅳ承压水五个含水层组:
1.潜水含水层(组)评估区含水层组岩性为灰色粉土及青灰色粉、细砂。厚度一般在
30~50m,其间砂层厚度分布较稳定,单井涌水量一般为300~500m3/d。水化学类型为HCO3-Na型水,矿化度一般1g/L。
2.第Ⅰ承压含水层(组)含水层(组)由晚更新世时期冲积相沉积的细砂、中细砂、中粗砂组成。含水层分布稳定,评估区含水层顶板埋深
30~50m之间,砂层厚度大于50m;第Ⅰ承压含水层是区域上的微承压含水层,与上部潜水含水层直接接触,水力联系密切,补给条件好,单井涌水量大于3000m3/d。水化学类型多为HCO3-CaNa型,矿化度一般小于1g/L。
3.第Ⅱ承压含水层(组)含水层(组)以中砂、粗砂、含砾粗砂为主。评估区所在的高港区含水层顶板埋深
Ⅲ承压含水层(组)由下更新世长江支流沉积砂层组成,含水层岩性以含砾中粗砂、中细砂、中粗砂为主。由于受后期冲刷破坏,顶板埋深相对较深,评估区顶板埋深在160m左右,局部与Ⅱ承压水含水层连通;含水砂层厚度20~35m之间,单井涌水量大于1000~3000m3/d。水化学类型多为ClNa型,矿化度小于1g/L。
Ⅳ承压水为新近系河湖相沉积,在区内均有分布,据现有资料分析,顶板埋深一般在250m以深,含水砂层呈多层状结构,厚度一般由西南向东北增厚,在口岸永安洲沿江带为5m左右,刁铺以北陡增,蕞大累计厚度可达百米。岩性以细砂、中砂、含砾中粗砂为主,单井涌水量小于1000m3/d。区内潜水及第
Ⅰ承压水主要以大气降水补给为主,迳流条件较差,排泄方式主要是消耗于蒸发,人工开采,泄入附近地表水体及对深层地下水的越流补给。同时由于区内地表水体分布广泛,潜水及第Ⅰ承压水与地表水之间存在补排关系。第Ⅱ、第Ⅲ、第Ⅳ承压水迳流方向主要表现为向强开采区侧流,并以人为开采为主要排泄方式。
(三)地下水开采概况泰州市主采层(第
Ⅱ承压含水层组)地下水开采集中在海陵区,水位降落漏斗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形成,1984年开采量1079×104m3,水位降落漏斗中心在海陵区纺织厂一带,水位埋深约28m,此后至八十年代末漏斗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心水位埋深也进一步加大;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地表水厂的扩建,地下水开采量有所控制压缩,年开采量逐渐压缩至现在的约289.38×104m3,地下水位相应逐渐回升,漏斗中心也稍有迁移:1997年漏斗中心由蕞初的纺织厂一带逐渐向城西北移动,中心水位埋深约26m;2009年漏斗中心位于梅兰化工集团一带,中心水位埋深23m左右。评估区目前第Ⅰ、Ⅱ、Ⅲ承压水水位均小于5m。a
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一)活动概况根据调查等资料分析,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可能构成影响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道路、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工程建设及区域性地下水开采。据现场调查访问,评估区一带道路、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工程建设活动虽然较频繁,但这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仅局限于地表浅部,且目前区内及周边地区没有进行深度较大的开挖工程或可能对地质环境构成明显破坏影响的其它工程活动,因此道路、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工程建设活动对评估区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低。
如前文所述,受区域性开采影响,评估区一带孔隙第
Ⅱ承压水水位已有所下降,目前第Ⅱ承压水水头埋深小于5m,因此影响评估区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区域性地下水开采。
(二)地质环境问题根据前文的分析,评估区一带存在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是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引发的流砂、突涌和基坑坍塌等问题。
地面沉降降低了地面标高,因此进行工程建设时为抵御洪水等侵害,需提高场地高度,增加了工程投入。软土的固结沉降较为缓慢,在较大型建筑物荷载的情况下会使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陷变形,使地面的建筑物遭受破坏。在施工开挖中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也可能引发流砂、突涌和基坑滑塌或地面形变地质灾害问题,不仅影响工程建设,而且还可能危及基坑周边已有的建筑物。评估区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地质构造简单,区域地壳较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见图
一、地质灾害类型与特征根据区域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和本次调查资料分析,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
(一)地面沉降灾害泰州市在近三十余年的地下水开采历史中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为相对开采高峰期,形成过一定规模的区域水位降落漏斗,并发生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评估区位于泰州
Ⅱ承压水位降落漏斗的外围,目前主采层水位埋深小于5m。据地面高程测量资料,评估区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累计地面沉降量小于
10mm,沉降速率小于2mm/a,属于轻微地面沉降地区。a
该地区地表下广泛分布软塑~流塑状、高压缩性、低承载力的粉质粘土和淤泥质粉质粘土(软土层)。
淤泥质粘土具有高含水性、高孔隙比、高压缩性和抗剪强度低等不良工程地质特性。软土的特征及其工程地质性质,反映出软土地基易引发的灾害主要为地基不均匀沉降、基坑坍塌。
区内近地表分布有厚度较大的粉土、粉砂,砂土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饱和砂土液化,二是砂土渗透变形。
饱和砂土液化灾害是一种不良工程地质现象,也是平原区由地震及人工强烈振动而诱发的蕞显著的地质灾害。砂土液化常伴随有大规模的地面沉降形变、滑塌、地裂和喷水、冒砂,造成建筑、道路、农田及各种工程破坏与失效,给国计民生带来严重损失,因而对此应予以足够重视。
砂土渗透变形是指在砂土层中开挖时出现的流砂现象,或者开挖部位之下的地下水发生突涌现象。
(一)地面沉降灾害天然状态下,地层中各点静水压力处于平衡状态,开采地下水后,砂层中地下水压力减小,含水层水位下降,破坏了原土体中孔隙水压力的平衡状态,增加了砂性土层之间相对隔水的粘性土层的粒间应力,粘性土层将产生压缩现象并排出地下水,即粘性土层产生压缩固结变形;其次,地下水位下降,含水砂层内水的浮托力亦随之减小,其上部边界将产生一定的附加应力,使砂层产生压密变形。粘性土层压缩固结变形和含水砂层压密变形反映到地面上即产生地面沉降,见图
8地面沉降灾害形成机理模式图地面沉降影响因素:一是具有可压缩土层的存在,二是由于开采地下水而引起水位降低。由于开采深层孔隙地下水,使承压水头下降,引起含水层弹性释水压密和相对隔水层释水固结压密,导致地面下降。研究表明无论空间上还是时间上,地面沉降都与地下水开采存在明显的相关性。
地面沉降是一种缓变型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则难以恢复,严重时会影响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其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地面沉降的直接影响是地面高程降低,影响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各项建设工程必须预先加高地面,以免遭受水灾,增加了工程投入;
降低了防洪能力,易涝难排,加剧洪涝灾害;
建筑物和地下结构承受附加内力发生裂缝,影响工程安全性;
(二)特殊类岩土(软土)灾害淤泥质粉质粘土具有高含水性、高孔隙比、高压缩性和抗剪强度低等不良工程地质特性。软土在加载后产生的沉降既有排水固结产生的主固结沉降,亦有土骨架蠕变而产生的次固结沉降。软土加载作用下的变形特征,与排水固结的机理一致。即土骨架与土中孔隙水共同承担外部荷载,当荷载使孔隙水压力升高产生的超孔隙水压力随时间逐渐消散时,原由孔隙水承担的荷载便转由土骨架承担,并蕞终使土体固结压缩。工程建设中使土体承受不规则、周期性加、卸荷作用,破坏了土的结构连接,使土的强度降低或很快地使土变成稀释状态,容易产生侧向滑动或向两侧挤出现象。软土层在人工开挖基坑过程中,破坏了土体结构,易形成软弱滑动面,使基坑边坡增加不稳定因素,引起土体位移,产生坍塌。
(三)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砂土液化的形成条件:一是有一定的场地(地貌)环境和土体特征;二是有地震活动或强烈的人为活动(如强烈振动等)。前者是产生液化的内因,后者则是引发砂土液化的外因,二者缺一不可。
砂土渗透变形现象主要发生在地下水埋藏较浅的区域,基坑开挖造成水头差时,饱和粉砂、粉土等细小颗粒容易产生悬浮渗流现象,流砂、突涌。如果不及时防治或处理,可能使基础发生滑移或不均匀沉降,基坑坍塌,影响建(构)筑物的稳定性。
(一)地面沉降灾害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评估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大小主要依据现状累计地面沉降量和沉降速率(表
3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指标
10mm,地面沉降速率小于2mm/a,因此现状评估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
(二)特殊类岩土(软土)灾害评估区分布的软土地层在人为工程作用下,易产生挤压变形、蠕动等地质灾害,对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工程建设尚未开展,故现状评估认为特殊类岩土(软土)灾害危险性小。
(三)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
7度,但据区域资料及工程勘察标准贯入试验和土工试验成果初步判别,评估区分布的砂土液化程度不高,一般不会产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砂土渗透变形一般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由于工程建设尚未开展,因此现状评估认为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小。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对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及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
一、预测评估方法本次主要采用工程地质比拟法和成因历史分析法对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进行定性评估。
二、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因工程建设而导致的新的地质灾害;工程建设加剧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已经存在的灾害体受工程建设扰动,导致其稳定性降低、变形范围扩大而加剧灾害的程度。
(一)地面沉降灾害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主要是由于强烈开采地下水引起的。拟建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的用水均采取统一供水,无需开采地下水。因此工程建设不会改变目前评估区内地下水开采现状和水动力条件,引发地下水水位急剧下降的可能性不大。因此预测评估工程建设中及建成后加剧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
软土的固结沉降较为缓慢,在较大型建筑物荷载的情况下会使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陷变形,使地面的建筑物遭受破坏。同时在施工开挖中,也可能引发基坑边坡滑塌或地面形变地质灾害问题,不仅影响工程建设,而且还可能危及基坑周边已有的建筑物。由于评估区软土层埋藏浅、厚度较大,基坑开挖时容易发生坑壁坍塌事故,建成后也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和软土地面形变。故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引发特殊类岩土(软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7度,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必须对饱和砂土或粉土进行液化判别,根据邻区工程勘察资料,本区分布的砂性土液化程度轻微,一般不会发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由于拟建工程开挖深度可能较大,基坑开挖时可能发生流砂、突涌和坍塌,故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引发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工程建成后由于开挖活动完成并回填,对砂土的扰动结束,引发砂土灾害的条件将不复存在,因此预测评估认为建成后引发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小。
三、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
(一)地面沉降灾害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发展动态与区内开采地下水强度有关,从近年泰州地区地下水开采状况、地下水水位特征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速率分析,泰州地区地面沉降总体发育程度较轻,基本未对区内工程产生影响。
评估区处于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外围,地下水主采层水位埋深小于
5m,水位降幅不大。随着近几年泰州区内地下水开采管理的加强,漏斗区内水位有逐步缓慢回升的趋势。由于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主要是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下水水位的逐年回升对地面沉降具有明显的缓解作用,但地面沉降是一种累进性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和不可逆性,因此地面沉降在一定时期内仍将继续。如果地下水水位能够逐年稳步回升,地面沉降速度减缓的趋势将会持续下去。但对拟建工程而言,其危险性大小主要取决于工程建成后的地面沉降量和沉降速率。评估区累计地面沉降量小于
10mm,地面沉降速率小于2mm/a,故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遭受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
评估区软土层埋藏较浅、厚度较大,基坑开挖时容易发生坑壁坍塌事故,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由于其具有高压缩性、易触变等特性,在上覆增加地面荷载的情况下易产生地面形变灾害。故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遭受特殊类岩土(软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三)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评估区浅部分布的砂性土液化程度轻微,一般不会发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由于拟建工程开挖深度可能较大,基坑开挖时可能发生流砂、突涌和坍塌,故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遭受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工程建成后由于开挖活动完成并回填,对砂土的扰动结束,引发砂土灾害的条件将不复存在,因此预测评估认为建成后遭受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小。
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与防治措施a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主要是依据环境地质条件及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确定区(段)危险性判别的量化指标,按“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半定量等方法,对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段)评估。
综合评估本着以防为主的精神,单种地质灾害以轻重程度划分危险性大小,两种或两种以上灾害就重不就轻来划分其危险性大小。在此基础上,根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小及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大小和地质灾害防治的难易程度等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本次评估区范围内环境地质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等基本相似,故综合评估不分区(段)。a
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现状评估危险性小。
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加剧及遭受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引发及遭受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综合评估认为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a
综合评估认为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相关规定(表4),评估认为该地块的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小,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易于处理。
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层发育区,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性大,防治难度大。
防治地面沉降是系统工程,需各方面配合才能完成,根据我省地面沉降灾害较严重的苏、锡、常地区及南通地区的防治经验,主要措施为:工程设计时考虑潜在的地面沉降因素,适当预留一定的沉降量。
(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防治措施
、进行工程地质详勘,查明软土、砂土的分布范围、物理力学性质及厚度,对砂土液化程度进行详细判别,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根据建筑物类型和地层结构,合理设计基础类型。荷重大的建筑物应采用桩基础,荷载较轻的建筑物如果采用浅基础,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地基处理措施。
、基坑开挖应采取降排水和支护措施,以免发生流砂、突涌和基坑坍塌事故。同时加强监理和监测工作,避免对周边工程产生影响。
1、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苏国土资函[2012]223号),该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2、评估区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地质构造简单,区域地壳较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拟建工程属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
3、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现状评估危险性小。
4、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加剧及遭受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引发及遭受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5、综合评估认为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a
1、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以减缓地面沉降的发展速度。
2、工程建设前应开展岩土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工作,查明场地内的土层结构和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软土、砂土的埋深、厚度和分布等情况,并对砂土液化程度进行详细判别,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3、应根据建筑物的荷载大小合理选择基础形式和地基处理措施。
4、重视施工过程中的降排水和支护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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