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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案公布!泰州这些地方要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口岸街道徐庄村西十组、西十二组、西十三组、张马社区四组、八组、口岸街道集体。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蕞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和《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高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高政规〔2024〕1号)规定执行。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另外,涉及电力杆线迁移和其他农业设施的,遵照口岸街道动迁指挥部制订的方案执行。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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