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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刘镇8329亩土地经营权出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法》、《集体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有关规定,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拓展部现对其在高刘镇境内8329亩土地承包权进行公开招商。

  (一)出租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镇人民政府

  (二)出租标的:拟出租标的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镇河东村及红塘村境内,共计约8329亩。租期至2025年10月31日(河东3、4号地块系机场建设规划红线年以后不再续租,到期之后地面附属物无偿迁移,除以上两个地块的土地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2025年以后续租)。

  租金为2018年4月30日前500市斤中籼稻(五等保护价)/亩/年,2018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按中标价提高20%进行结算。(按国家当年公布的每市斤五等中籼稻蕞低保护价折现金计)。

  承租方须在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与交易过程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

  公告期限为自北京时间2015年1月13日9时起至2015年1月21日17时止。

  意向受让方可以于前述公告期限内(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3室咨询登记。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联系人:吕工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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