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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

  你区呈报的泰(姜)地呈字〔2021〕第2号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蒋垛镇许庄村,罗塘街道太宇社区,三水街道锦联社区、西陆社区,天目山街道山水社区等地区7.9302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三水街道锦联社区和天目山街道山水社区共0.182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三水街道小杨社区0.4535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罗塘街道太宇社区,三水街道锦联社区、南石社区、西陆社区,天目山街道山水社区等地区4.691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3.257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8.3837公顷;征收土地12.8042公顷。

  二、同意你区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5.5893公顷(其中补充水田规模4.1622公顷)。请你区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督促相关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督促三水街道保障好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10月21日印发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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