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出台行动方案整治提升低效、闲置工业用地
姜堰区出台行动方案整治提升低效、闲置工业用地
为加快“亩均论英雄”改革向纵深推进,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姜堰区就2021年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整治提升工作制定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整治提升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以下且占地3亩以上的工业企业为重点,强化镇(街道、园区)责任,发挥属地和部门联动作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扶优汰劣、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引导企业树立正确发展预期。通过帮扶提升、倒逼规范、兼并重组、关停淘汰、合作转移,实现区域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全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贡献度,实现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行动目标任务包括全面推进占地3亩以上且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制定“一企一策” 整治提升方案,实现整治提升全覆盖,各镇(街道、园区)3亩以上且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企业亩均税收、亩均产出同比提升30%以上,其中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规上企业整治提升至亩均税收3万元以上企业数占比达70%以上;稳步推进亩均税收6万元及8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全部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产出同比提升20%以上,其中:亩均税收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提升至6万元以上的企业数占比达30%以上,亩均税收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提升至亩均税收8万元以上的企业数占比达15%以上;盘活低效、闲置土地3500亩以上。
《方案》提出,将通过精准帮扶、追加投入、租赁盘活、兼并重组、引导转让、协商回购、转型升级、依法回收八个方式进行整治提升。同时,通过对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列为C类和D类的工业企业,按照《姜堰区水、气、热差别化价格政策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的标准实施差别化水、气、热价格;对工业企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实施拆建、改扩建、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容积率的,免予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减免相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满足投资强度和产出要求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进行重组,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国家),免征增值税;工业企业将部分低效土地进行转让,具备分割条件的,由区自规分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鼓励镇(街道、园区)和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对工业闲置低效土地厂房实施协商回购;闲置土地收回、转让或低效用地协商回购后实现重新挂牌出让给新企业,新企业按期投产达效,达到“标准地”条件的,给予所在镇(街道、园区)每亩10万元的补助或按回购后挂牌出让土地面积10%的标准奖励土地指标;对兼并重组、引导转让、协商回购等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上缴的相关税费,区、镇两级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等七大政策措施、辅以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确保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整治提升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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